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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自考稅法答案

2023年4月自考考試已經結束,下面是關于4月自考稅法的真題以及答案,2023年還有一次自考考試將會在10月開始,考生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考試科目進行復習。 

2023年4月自考00233稅法學真題及答案(網友回憶版)

  1.請考生按規(guī)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、寫在答題紙上。

  2.答題前,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、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(guī)定的位置上。

  選擇題部分

  注意事項:

  每小題選出答案后,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。如需改動,用橡皮擦干凈后,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。不能答在試題卷上。

  一、單項選擇題:本大題共30小題,每小題1分,共30分。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,請將其選出。(1-30題)

  待更新

  二、多項選擇題:本大題共5小題,每小題2分,共10分。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至少有兩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,請將其選出,錯選、多選或少選均無分。(31-35題)

  待更新

  非選擇題部分

  注意事項:

 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,不能答在試題卷上。

  三、名詞解釋題:本大題共4小題,每小題3分,共12分。(36-39題)

  36、居民納稅人

  答案:納稅人是"納稅義務人"的簡稱。亦稱"納稅主體"。指稅法規(guī)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。

  37、無形資產

  答案:無形資產是指企業(yè)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(tài)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。

  38、消費稅

  答案:消費稅指的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,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,征收環(huán)節(jié)單一,多數(shù)在生產或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繳納。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,同時也是價內稅,作為產品價格的一部分存在,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。

  39、待更新

  四、簡答題:本大題共4小題,每小題4分,共16分。(40-43題)

  40、代理人的特征

  答案:

  代理具有以下特征:

  (1)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。

  (2)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。

  (3)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獨立地表現(xiàn)自己的意志。

  (4)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。

  41、個人所得稅的缺點

  答案:

  1、公民納稅觀念淡薄,個人所得稅是與人們根本利益聯(lián)系最密切,錢是從個人腰包中往外掏,因此,在履行納稅義務方面公民的自覺性很低;

  2、征管效率低,納稅時間和納稅地點的規(guī)定不十分明確是我國《個人所得稅法》中的缺陷,造成了在實際征管中漏洞很多。其它各種稅目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時間是不一致的。

  42、消費稅的特點

  答案:消費稅具有以下顯著特點:

  (1)課征范圍具有選擇性。

  (2)征稅環(huán)節(jié)具有單一性。

  (3)稅率設計具有靈活性、差別性。

  (4)征收方法具有多樣性。

  (5)稅款征收具有重疊性。

  (6)稅收負擔具有轉嫁性。

  43、簡述稅收行政訴訟的基本程序

  答案:稅收行政訴訟的基本程序為:

  (1)稅收行政訴訟的起訴與受理。(2分)

  (2)稅收行政訴訟的審理與判決。(1分)

  (3)稅收行政訴訟判決的執(zhí)行。(1分)

  五、論述題:本題12分。(44-45題)

  44、試述稅收效率與稅收公平原則的對立與統(tǒng)一

  答案:稅收效率原則與稅收公平原則,既對立,又統(tǒng)一。從統(tǒng)一的角度看,它們可以兼顧;從對立的角度看,它們需要協(xié)調。

  原因在于:

  (1)公平原則與效率原則的統(tǒng)一是有其客觀基礎的。二者之所以能夠統(tǒng)一,從根本上說是由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在一定的客觀條件下可以相耦合。這是公平與效率統(tǒng)一的客觀基礎。

  (2)從微觀與宏觀統(tǒng)一的角度來理解公平與效率的統(tǒng)一。從微觀角度看,遵循稅收效率原則而設置的稅種,有助于市場經濟機制發(fā)揮內在力量,使效率損失達到最小,經濟產業(yè)結構達到合理。從宏觀角度看,按照公平原則,國家通過對稅種的設置與調整來對市場行為主體進行必要的導向,以促進產業(yè)結構的優(yōu)化和再分配的合理。在促進經濟增長,提高經濟效率方面,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。

  (3)按照“兼得管理的思想”,稅收的公平與效率二者是可以兼得的。兼得管理思想系指對管理中的對立雙方都要兼顧,反對片面追求一方而排斥另一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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