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廣東省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已于4月1日至2日舉行,定于5月11日15時公布成績,有關(guān)事項安排如下:
一、成績查詢
考生可通過以下4種方式查詢考試成績。
(一)官微小程序查詢
考生關(guān)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(ID:gdsksy),在頁面底部選擇“小程序”欄,點擊進入“廣東省教育考試院”小程序,即可查詢考試成績。
(二)百度小程序查詢
通過百度App搜索“廣東省教育考試院”,打開“廣東省教育考試院—智能小程序”,點擊“考試成績”查詢成績。
(三)系統(tǒng)查詢
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(https://www.eeagd.edu.cn/selfec/)查詢考試合格成績和當次考試違規(guī)處理情況。
(四)“廣東招考在線”小程序查詢
考生可微信搜索進入“廣東招考在線”小程序,點擊“成績查詢”,選擇考生對應的考試類別,按提示查詢考試成績。
二、成績復核申請
本次公布的考試成績復核安排如下:
(一)申請復查程序??忌鐚Ρ救四晨瞥煽冇挟愖h,須持本人身份證、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。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在當次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以內(nèi)安排具體受理時間和地點,請考生密切關(guān)注或咨詢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的具體受理時間和地點,按要求提出成績復查申請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、漏記分、錯記分、加錯分,評分標準、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(nèi)。
(二)復查結(jié)果告知。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,復核結(jié)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通知考生,對復查后發(fā)現(xiàn)分數(shù)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(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);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(jié)果。
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
2023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