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開放大學,開放教育學院:
根據(jù)《關于開展2023年秋季學期國家開放大學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國開考函〔2023〕14號)及《廣西開放大學考點設置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桂電大教〔2020〕36號)文件精神,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(qū)擬設置90個考點。其中,正式考點78個,臨時考點12個?,F(xiàn)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各單位依據(jù)擬設置的考點,結合實際工作,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(guī)劃工作。
2.各單位根據(jù)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并填寫《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》(下稱考點設置表,見附件1)中的各項信息,確保信息準確。如信息與“一平臺”考試系統(tǒng)不一致的,請用紅色字體標記。
3.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、校長或副校長,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,需在考點設置表的備注欄內說明理由,且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。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,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。填寫考點設置表的經(jīng)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的負責人。
4.對于擬設置但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,負責單位可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。
5.新增正式考點、首次設置臨時考點需填報《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申報表》(下稱考點申報表,見附件2)和《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》(下稱考點匯總表,見附件3),并加蓋學習中心公章。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、考場環(huán)境、機房環(huán)境拍照或錄制視頻,連同考點申報表一并于10月25日前發(fā)送到指定郵箱,同時,在“一網(wǎng)一平臺”考試系統(tǒng)上考點審批處提交申請。
6.變更考點狀態(tài)(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(tài)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、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,以及因考點整體搬遷導致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)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,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。
7.考點信息變更(考點未搬遷,但因行政區(qū)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、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,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,如主考信息、考點聯(lián)系人信息、考場數(shù)、監(jiān)控數(shù)等)不需要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,在“一平臺”提交線上申請并在“申報理由”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。
8.沿用已有臨時考點,學習中心在“一平臺”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,并在“申報理由”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,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,無需提交申報材料。
9.“學習中心與考點一體化設置”中已新增的考點,填寫《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》(見附件4),學習中心在“一平臺”考點信息變更中完善考點信息,并將考點信息填寫在考點匯總表中,申報類別標注為“學考一體化”。
二、材料提交
1.各單位統(tǒng)一收集、匯總、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。
2.10月25日前將附件1、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(Word或Excel版)發(fā)送教務處郵箱:gxkdkw@gxou.com.cn,并完成“一平臺”考試系統(tǒng)的申報工作。廣西開放大學教務處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。
3.各單位根據(jù)初審意見,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(簽字加蓋公章)的掃描件PDF版發(fā)送教務處郵箱:gxkdkw@gxou.com.cn。
未盡事宜,請與廣西開放大學教務處考務科聯(lián)系。
聯(lián)系人:歐老師、劉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5851720
附件:1.2023年秋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(考試考務工作Q群內獲?。?/p>
2.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申報表
3.2023年秋季學期期末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
4.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信息變更申報表
廣西開放大學教務處
2023年10月11日